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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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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科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0-09-03 09:44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2020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说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高校需配合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做好生源地贷款学生就读信息确认、贷款回执办理等工作。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办理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1.贷款学生登录山东大学学生管理系统(http://211.86.56.236/)(建议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进入“生源地贷款”模块,点击“录入”,填写贷款金额和贷款回执校验码并提交。

2.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善个人贷款信息。重点完善 “就学信息”(学号、学院一栏务必准确填写)、“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之后可通过该系统查看贷款办理进度。

3.辅导员、学院登录学生管理系统“生源地贷款”模块,逐级审核学生填写贷款信息。

4.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导出学生贷款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为学生办理回执。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贷款

因疫情防控需要,尽量采取无接触方式办理回执。请学生咨询生源地贷款办理机构,是否需要将已办好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交回贷款办理机构,以何种方式交回。如可以电子版交回的请按方法一操作,如需要以纸质版交回的请按方法二操作,二者择一即可。

方法一:学生将《**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扫描件提交给辅导员,学院打印材料、审核、加盖公章(如没有学院盖章处可不盖),扫描为电子版。学院汇总本学院情况,填写《山东大学2020年本科生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汇总表》(云南、黑龙江、河北、福建等省份生源地贷款,见附件),加盖公章(学工办公章即可)。将汇总表(扫描件及EXCEL表)及学生申请材料扫描件打包发放至qindai@sdu.edu.cn

方法二:学生将《**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提交给辅导员,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如没有学院盖章处可不盖),学院汇总本学院情况,填写《山东大学2020年本科生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学生贷款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放至qindai@sdu.edu.cn。待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后,现场领回贷款办理材料。

请各班级及时通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于截止时间之前按相应要求完成线上信息录入及相关材料的提交。16、17、18、19级信息录入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6日晚21点,20级新生截止时间9月15日晚21点。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由贷款银行汇至学校账户,学校财务部根据学生欠费情况扣除学费及住宿费(若贷款金额小于欠缴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部分由学生自付),学生可登陆学校财务系统查看并打印缴费凭证。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预计将在11月中下旬到账,学生资助中心将信息定期在学生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sduzzzx)进行公布,请相关学生注意查看。

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个别通知。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将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建立和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以切实提高学生诚信还款意识。

注:根据国家政策,生源地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不可兼得,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可再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如有疑问请联系:

    杨老师:17853137656

    赵老师:0531-88380219;15966060398

                                                        公共卫生学院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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